△三湘銀行。△三湘銀行。
【資料圖】
時隔兩年半,湖南首家民營銀行三湘銀行又收到監管部門開出的百萬罰單,涉及反洗錢、反假幣、信息披露虛假、征信管理等問題。
據央行原長沙中心支行披露,三湘銀行的違法違規問題共計12項,涉及違反反洗錢規定的,如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涉及違反反假幣規定的,如未按規定建立貨幣鑒別及假幣收繳、鑒定內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辦理貨幣收付、清分業務人員不具備判斷和挑剔假幣專業能力;涉及信息披露虛假的,如虛報、瞞報金融統計數據;涉及征信管理的,如未準確、完整、及時報送個人信用信息。
上述被罰原因之外,三湘銀行還存在未按要求對金融消費者投訴進行正確分類,存在漏報、錯報投訴數據的情況,收到人民銀行轉交的投訴后,未在規定期限內答復投訴人并向人民銀行反饋處理情況。
基于此,央行原長沙中心支行對三湘銀行予以警告,并罰款213.4萬元的處罰。
三位高管也因此收到罰單。其中時任三湘銀行行長助理、兼任消費壹貸產品事業部總裁和普惠貸款產品事業部總裁宋志明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負責,時任財富管理事業部總裁兼總行營運管理部總經理劉某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責,時任現代服務產業金融事業部副總裁孟某植對未按規定對高風險客戶采取強化識別措施負責,分別被罰款6萬元、2.5萬元、1萬元。
湘財Plus檢索發現,這是三湘銀行時隔兩多年再次收到監管罰單。2021年,原湖南銀保監局對該行罰款390萬元,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包括違規發放貸款,并形成重大風險;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績效薪酬管理存在缺失;數據填報不準確;貸款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監測不嚴導致被挪用;投后資金監測不到位,同業投資資金實際用于購買土地;票據業務管理不到位;同業業務授信準入執行不到位。
彼時同樣有多人被處理,宋志明也在內。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宋志明擔任普惠金融事業部總裁期間,對突破授信批復要求發放貸款承擔直接責任,被處以警告處罰。
2020年,三湘銀行也收到一張銀保監部門的罰單,涉及內部控制不到位、未按監管規定及時報送案件信息,被罰款50萬元,一名客戶經理被禁止十年從事銀行業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三湘銀行違反反洗錢規定也并非首次。2019年,該行因可疑交易監測機制不完善,間接為非法行為提供支付結算服務,被央行長沙中心支行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48萬元,并罰款148萬元,2名相關責任人員被給予警告,分別罰款50000元;又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未按規定保存交易記錄,被罰款116萬元,3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罰款48000元、42000元、14000元。
公開資料顯示,三湘銀行是中部地區首家、全國第八家開業的民營銀行,由三一集團聯合漢森制藥等9家湖南省內知名民營企業共同發起設立,于2016年12月正式開業,注冊資本金30億元。截至2022年末,該行資產總額為573.80億元。
△三湘銀行董監高人員。
據年報披露,三湘銀行董事長為唐修國,他是三一集團 4 位創始人之一,曾任兵器工業部洪源機械廠技術員,參與創辦湖南漣源特種焊接材料廠,參與成立三一集團,曾任副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三一重工董事,三一汽車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長。2002 年至今,任三一集團董事、總裁。
該行行長為夏博輝,今年59歲,管理學博士、教授、注冊會計師,曾任湖南財經學院會計系副主任、科研研究生處處長、科研處處長,深圳發展銀行財務執行總監,招商銀行總行資產托管部總經理,廣東華興銀行執行董事、行長等職。2017 年任三湘銀行代理行長,2018 年至今任三湘銀行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行長。
統籌/新湘財撰文/湘財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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