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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15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官方代賠機構不服韓國法院不予受理勞工賠償金提存申請,提出的復議申請仍被拒絕受理。韓國政府解決對日索賠矛盾的第三方賠償方案被法庭叫停。
據報道,韓國全州地方法院民事獨任第12庭15日表示,不予受理韓國行政安全部下屬的日帝強制動員受害者支援基金會提出的復議申請。本案提存申請人為第三方的基金會,債務人為日本被告企業,債權人是已故擄日勞工樸海玉的2名子女。
報道稱,法院以韓國《民法》第496條為據,裁定若當事人表示拒絕,第三方不得代為償付消滅債務。法庭指出,本案債務人須賠償的是精神損失費,顯然很有必要在制裁債務人的同時,保護債權人的權益。基金會與本案毫無利害關系,在基金會和受害者家屬之間出現意見沖突時,應當優先考慮受害方意見。
報道還稱,法院的上述裁定使韓國政府的第三方賠償方案很可能化為泡影。
韓國政府還在光州地方法院、水原地方法院申請復議。全州地法提存官此前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理由是被提存人(遺屬)已對第三方賠償明確表達反對意見,基金會不服這一決定,向法庭提出復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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