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番禺區聯合工作組今日通報,針對廣州市番禺區鐘村街道“雄峰北商業中心”商業樓(自編G-2)樓頂違法建設游泳池問題,番禺區聯合工作組開展了調查處理工作。現將調查處理的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現場勘測,“雄峰北商業中心”商業樓(自編G-2)樓頂水池外圍長29.6米、寬8.6米、高2.15米,內壁長21.45米、寬5.20米、深1.53米,建設方為廣東雄峰房產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經調查,該水池未按照《消防給水及消防栓系統技術規范》標準設置必要設施設備裝置,不具備消防水池功能。結合水池配套設備及淋浴房附屬設施,認定該水池為該公司內部使用的游泳池,屬于違法建設行為。番禺區鐘村街道辦事處在處理群眾投訴時,將其稱為“消防水池”的回復錯誤。
目前,番禺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對建設方搭建游泳池、玻璃棚等建(構)筑物的違法建設行為和擅自占用、改建物業共用部位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責令限期拆除、恢復原狀,并依法嚴肅處罰。番禺區消防救援大隊就通向天面的安全出口被堵塞問題,已對責任人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并落實常態化消防安全監督檢查措施。番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總站于8月1日進場,對該棟建筑物開展房屋結構安全檢測,后續將根據安全檢測結果依法依規處理。
在調查期間,聯合工作組發現,番禺區鐘村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在該事件處理過程中存在工作作風不實、群眾投訴長期得不到重視解決;對于違法違規行為監管不力;回復群眾投訴定性草率、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等情形。針對前述存在問題,區紀委監委已成立調查組,對相關單位及工作人員履職情況進行調查,以“零容忍”的態度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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