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美精算師八哥
【資料圖】
不少朋友在買保險時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好不容易看中了一款產品,投保時卻糾結要不要選附加保障?
拿身故責任來說,你可以不選,但選的話,又分“身故賠保費”、“身故賠保額”。
肯定很多人都說要啊,但是一比較價格,就開始犯難了。
PART.1
市面上的重疾險,對于身故理賠的處理分為三類:賠保額、賠保費、賠現金價值。
身故賠保額
很多業務員宣稱,這類重疾險既保大病,還管生死。
其實這種說法是有誤導的,因為重癥和身故是二賠一的,哪個發生在前,獲賠保額后,合同就終止了,并不會獲得雙倍保額的賠付。
70歲老人確診癌癥,30歲年輕人出車禍身故,都是一樣獲賠50萬保額后,合同隨即終止。
能夠同時獲賠的是輕癥理賠金和重癥/身故理賠金,得了輕癥獲賠后,再得重癥/身故的,保額全款繼續賠,彼此互不影響。
有人會問,X安福可真的是重癥和身故二賠二啊。
emmm,X安福的身故理賠金設計為51萬,重癥理賠金為50萬,獲賠重癥后,身故還能獲賠1萬元。
確實是二賠二,都獲賠,但不知道這是不是你想象中的全賠。
產品設計上就搞這個小花招,加上業務員的花式話術,確實讓人防不勝防。
如果保障期選擇定期,如保至80歲,那么81歲時候出事,不管是大病還是身故,保險公司都不賠1分錢。
選擇終身保障的,那就相當于把50萬保額理賠金鎖定了,唯一不確定的就是什么時候返回來,只是時間問題。
這種類型的重疾險產品,適合預算充裕,風險保守的投保人,畢竟兼顧身故保障的保單,價格是貴一些的。
身故賠保費
重癥賠保額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被保人發生身故,保險公司只會返還所交保費的本金,沒有任何利息。
比如,倒霉的張三,30歲的時候購買了一份50萬終身保額的重疾險,保費7000元,繳費期20年,剛交了1年保費,就因為車禍去世,保險公司只會賠7000元給家屬善后。
如果交了3年發生身故,賠2萬1,繳滿20年,滿打滿算獲賠14萬。
很多人會說,這個保障也太不足了吧。
但是架不住保費便宜啊。
適合預算不足的年輕家庭,專注大病保障需求。
身故賠現金價值
再極致一點,身故賠現金價值,實質上相當于被保人身故出事了,家屬去保險公司退保。
但是呢,在這種情況下,讓家屬主動辦退保有點不合人情,保險公司主動賠你跟退保一樣金額的理賠金。
不同公司在條款里面,做的表面功夫也不一樣,有的保單寫明了身故理賠金的內容,金額為現金價值;有的保單壓根不寫身故理賠金,實質上就是退保,一回事。
身故賠現金價值的重疾險,保單價格比賠保費的還便宜,還是以上面的30歲女性為例,50萬終身保額,繳費期20年,價格只有6000元。
恩,還少1000元,就是把身故理賠金砍到最低了。
保險杠桿目前能做到的極致,也就是這樣了,在我國保險法的框架下,還做不到身故事件中一分錢不賠,繼續降低保費的可能性。
這類保單適合手頭缺錢,追求大病保障杠桿極致的人。
以最少的錢,撬動最大的重癥風險保障。
如果保障期至80歲,繳費期拉長到30年,還是50萬保額,30歲女性的保費只需要3870元。
一分錢一分貨,這種極致的背后,存在合同到期風險、身故理賠金嚴重不足的雙重風險。
PART.2
很多人會說,那我再單獨配一份定期或者終身壽險不就好了?
那價格肯定要超過第一類身故賠保額的重疾險產品啦。
你再怎么精,還能精的過保險公司那幫老狐貍嗎?
還有的人可能會問,我買定期重疾險,我知道合同到期啥都沒有,保費不退合同終止,那等合同臨到期的時候,我退保行不行?
消費型的定期重疾險保單,臨近合同到期時的現金價值,幾乎為零,或者只有幾百元。
你能想到的,保險公司都想到了,這里面不存在套利空間了。
投保重疾險,如何選擇身故責任,還是要根據自己的偏好和預算情況。
無兒無女一身輕的,身故賠現金價值完全沒問題,我就是保障自己的大病風險,不想躺在病床上沒錢救。
對于身故后事,哪管滔天洪水,跟我也沒關系,兒孫自有兒孫福。
如果想要給家庭留筆關懷金,選擇身故賠保額的保單,在保障大病風險之外,身故還能兼顧理賠,也是不錯的選擇。
保險確實太復雜了,要不怎么說,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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