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嘯天家門口掛起歡迎橫幅
5月27日,記者了解到,曾引發熱議的“大學生掏鳥案”案件當事人閆嘯天服刑完畢已經出獄,回到家中。
2014年,河南大一學生閆嘯天回到家鄉新鄉市輝縣市過暑假,和同鄉王亞軍分兩次掏了兩窩16只小鳥并通過網絡售賣,經鑒定,其中14只小鳥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燕隼,另兩只為隼形目隼科動物。
(資料圖片)
輝縣市法院一審判決,閆嘯天犯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處有期徒刑10年半;王亞軍犯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處有期徒刑10年。同年,新鄉市中院維持了輝縣市法院一審判決。其后,該案申訴至河南省高院。2019年,河南省高院下達(2017)豫刑申182號“駁回申訴通知書”。
閆嘯天服刑期間三次獲減刑,分別為6個月、6個月、8個月。其中一份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記載:閆嘯天認罪悔罪,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獲得多次表揚,被評為2019年度監獄改造積極分子。
服刑8年10個月后,閆嘯天于2023年5月27日出獄。
5月27日上午,閆家門口十分熱鬧。家里拉起“歡迎閆嘯天同學平安回家”的橫幅,中午還準備了大鍋飯,不少親戚從各地趕來,閆父稱會有百來號人。院子里大家正在刷鍋、搭爐灶,為中午的飯做準備?!斑@位是我們豫北很好的廚師!”一位親戚介紹道。
此前,閆嘯天的母親曾前往監獄探望。談到未來打算時,閆嘯天說,出獄第一件事是去墳前祭拜去世的奶奶;接下來,他會一邊適應社會,一邊考慮創業做什么項目。
閆嘯天的父親表示,他特地將家里面的一個房間重新粉刷了一遍,給兒子回來住。村干部幾次登門慰問,介紹了當地一些創業項目。
來源:極目新聞、瀟湘晨報
編輯:陳雷
責編:黃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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