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暴力抗法被罰3萬元

    來源: 宿遷網2023-08-23 10:31:36
      


    (資料圖)

    宿遷網訊(記者 王國康 通訊員 朱來寬) 在法院執行案件過程中,有的被執行人態度蠻橫,甚至以暴力抗拒執行,嚴重阻礙了司法工作的正常開展,損害了司法權威。8月21日,宿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來到一處涉案房屋內,決定對該房屋進行強制清空并交付時,被執行人王某某不但不配合法院執行,還對執行干警進行辱罵、推搡,且將兩名執行干警手臂、脖子等處抓傷,嚴重妨礙執行。

    原來,宿城區某公司申請執行陳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陳某某、王某某將其名下位于宿城區靳塘小區一住房抵押給申請執行人宿城區某公司,借款60萬元。借款到期后,宿城區某公司經多次催要無果后訴至法院。訴訟過程中,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于2022年11月30日前還清本息。

    到期后,陳某某、王某某未能按協議履行,宿城區某公司遂向宿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兩名被執行人因無力償還本金及利息,同意法院拍賣抵押房產,并書面承諾在拍賣成交后主動清空房屋交付買受人,該房產于2023年7月14日拍賣成交。成交后案件承辦人多次通知被執行人按期騰退房屋,交付給買受人,但兩名被執行人一直敷衍拖延。

    此次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王某某暴力抗法,嚴重阻礙了司法工作正常開展。隨后,被執行人王某某被傳喚至宿城區人民法院。經司法人員說服教育,被執行人王某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具結了悔過書。經宿城區人民法院合議庭討論研究,并報法院領導批準,最終決定對被執行人王某某罰款3萬元。

    法官提醒,法院生效裁判具有強制執行力,相關當事人必須自覺履行。本案中,被執行人妨礙執行的行為,不僅是對司法人員生命安全的挑釁,更是對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的蔑視和踐踏,嚴重阻礙了司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宿城區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暴力阻礙執行行為依法作出處罰,促使生效裁判得到有效執行,是向社會宣示法官依法履職行為受法律保護,任何侵害法官權益、擾亂司法秩序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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