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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津南交警昨日(8月3日)查貨一輛“百噸王”,并將根據“一超四罰”原則,將其移交運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昨日(8月3日)5時37分許,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隊咸水沽大隊在天津大道巡查治理時發現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行駛緩慢,車上拉了很多鋼卷,車體下沉,輪胎受壓變形,且司機見到巡邏警車后企圖躲避檢查,存在超載嫌疑。交警對該車進行攔檢,司機稱:“我早早就出來了,以為這樣能多拉運些貨物不被交警發現。”
后經過磅檢測,該車總重171噸,存在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50%以上的違法行為。警方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車輛駕駛人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同時責令其將車上所載貨物進行安全轉運,并將根據“一超四罰”原則,移交運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津云新聞編輯鄧坤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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