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阜新瞞報礦難企業舊案:董事長曾因行賄獲刑

    來源: 界面新聞2023-07-08 05:12:09
      

    2023年7月5日晚,遼寧省阜新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通報稱,初步核定阜新弘霖煤礦于6月27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7人死亡、7人輕傷,受傷人員正在醫院治療且傷情穩定。事故發生后,礦方蓄意瞞報。

    弘霖煤礦即阜新弘霖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弘霖礦業)下屬煤礦。界面新聞獲悉,在多年以前,弘霖礦業董事長蹇玉忠為阻止被國有礦業企業整合,曾安排人員向阜礦集團董事長劉某某行賄500萬元,因犯單位行賄罪,獲刑一年,緩刑一年。

    董事長曾因行賄獲刑


    (資料圖)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弘霖礦業成立于2003年6月,董事長為蹇玉忠,主要從事煤炭開采和洗選業。蹇玉忠和蹇玉華分別持有阜新弘霖礦業公司82.27%和12.73%的股權,王立強為法定代表人。蹇玉忠同時還是阜新弘霖煤炭銷售有限公司、阜新德佳液壓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企業的控股股東。

    據劉某某、蹇玉忠的供述,2006年左右,劉某某到阜礦集團當總經理,當時被補選為阜新市人大代表的他和阜新市人大代表蹇玉忠相識。“2007年12月份,在參加阜新市人代會時,我們兩人分到了同一個討論小組。會議休息期間,劉某某和我提出來想合并我們弘霖集團,我覺得有可行性,所以當時也同意了他的想法。”蹇玉忠表示。

    2008年10月份,在時任阜新市海州區區長付某某的協調下,劉某某和蹇玉忠具體洽談了整合兩個公司的具體事宜。2008年10月10日,阜礦集團與弘霖礦業及阜新市海州區人民政府簽訂公司整合協議,協議約定阜礦集團出資人民幣5100萬元,收購弘霖礦業51%的資產和資源,收購后阜礦集團占有弘霖礦業51%的股權。同時約定,該協議報上級主管部門遼寧省煤炭工業管理局批準后生效。

    但是,在阜礦集團與弘霖礦業進行實際整合過程中,蹇玉忠發現整合后的公司存在經營虧損、人員管理混亂等問題,擔心自己利益受損,欲終止整合,盡快拆分。蹇玉忠供述稱,“公司整合后,我發現生產成本比我們弘霖集團原來的成本高,同時還有人員管理隨意等一系列問題,這些與我最初整合公司時的預想都有很大偏差,同時我也預料到如果再這樣發展下去,我個人公司的利益不但沒有擴大反而會造成損失,所以我才萌生了終止整合的想法。但我更擔心的是,如果我單方提出解除合同,他們不同意的話,按照合同約定我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同時要付出很大一筆經濟賠償。”

    因劉某某遲遲未對公司拆分事宜表明態度,蹇玉忠私下表示要給劉某某存一筆錢。之后劉某某向蹇玉忠提供了李某某的身份證。蹇玉忠在供述中提到,“因為這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所以我們也沒多說什么,明白他是讓我把錢給他存進這個人名下。”

    2008年10月29日,蹇玉忠指派弘霖礦業出納員張某某用李某某的身份證辦理了中國銀行存折及銀行卡,并存入人民幣500萬元。蹇玉忠稱,“我們公司是股份制公司,我占85%股份,我妹妹(蹇玉華)占15%的股份。這個公司實際是都是我出資的,那15%股份是我送給我妹妹的干股……這500萬元是我們弘霖集團的錢,因為我是公司董事長,也是實際控制人,所以我不用和任何人商量。我也怕別人知道我把錢給劉某某的事,就告訴公司出納張某某將這筆錢做成公司與李某某的往來賬處理。”

    后蹇玉忠將存折及銀行卡送給劉某某,劉某某收到存折及銀行卡后,同意終止公司整合。為了幫助蹇玉忠盡快終止整合收購,他們在阜礦集團召開董事會之前、終止整合請求未正式上報阜礦集團上級主管部門遼寧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審批同意的情況下,立即實施了阜礦集團與弘霖礦業的拆分工作。至案發時,劉某某未要求對阜礦集團在拆分過程中的損失進行評估。

    案發后,蹇玉忠于2015年7月11日主動到清原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投案。蹇玉忠到案后對其涉嫌單位行賄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弘霖礦業與弘霖礦業簽訂整合協議后,蹇玉忠在發現整合未達其預期盈利目的后,為實現立即拆分公司,給付阜礦集團董事長劉某某錢款500萬元,劉某某在收取錢款后,違反規定為被告單位進行公司拆分提供便利條件。法院認為,阜礦集團、蹇玉忠均已構成單位行賄罪。

    2018年12月20日,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蹇玉忠單位行賄一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第二項,即被告人蹇玉忠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此外,弘霖礦業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

    當地曾有礦工受傷被迫寫保證書

    阜新弘霖礦業(集團)礦山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最初的股東為弘霖礦業和劉玉忠。2015年,弘霖礦業退出,股東變更為劉玉忠和劉洋。

    3年前,這家企業也發生過安全事故。

    2020年3月,陜西安康人馬登會和六七個同鄉工友,到阜新弘霖礦業(集團)礦山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個礦井擔任鑿眼工,具體工作是為爆破鑿炮眼,再由爆破公司人員安裝炸藥,實施爆破。

    當年7月29日下午3點多,馬登會和同鄉汪勇在鑿炮眼時突然發生“冒頂”,隧洞頂部巖層塌落,將馬登會和汪勇砸中,二人當場昏迷。二人隨后被送到阜新市一家醫院。但由于馬登會的傷勢太重,又被轉到沈陽市的一家醫院治療。

    馬登會告訴界面新聞,在沈陽治療期間,企業有關人員提醒他,讓他不要跟親人聯系,也不要讓老鄉“鬧事”,“否則后面的事情不好辦”。

    后續康復期間,馬登會的妻子和同鄉多次找到劉玉忠交涉賠償事宜,但對方態度消極,表示要走工傷認定程序,一度不愿意墊付康復期間的費用。

    礦企方面一直催促馬登會先回家。馬登會認為,賠償金沒拿到前回家,后期可能更被動,堅持不走。最后,礦企決定將他安置在一家敬老院,前提是讓馬登會寫下保證書,主要內容是對事故保密,“不要鬧”。

    2021年3月6日,阜新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這意味著,馬登會下肢終身癱瘓。

    最終,僵持到2021年10月,馬登會與企業達成調解協議,由企業支付馬登會各項工傷補償費用總計45萬元。但是,企業當時只愿意給20萬元,稱剩下的25萬元等他到家后再支付。隨后,馬登會委托親友,找了一輛面包車將自己從阜新送到安康老家,僅車費就花了13000元。馬登會說,他到家后企業以各種理由拒絕支付,直到2022年下半年,他只能委托一位律師幫忙,才把25萬元執行到位。

    不過,在當地相關政府網站和媒體上,界面新聞并未查到此次事故的有關信息。記者致電阜新弘霖礦業(集團)礦山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劉玉忠,其電話無人接聽。阜新市海州區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近期該單位多數領導均在處理弘霖煤礦瞞報事宜,尚不清楚2020年此次事故是否上報。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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