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中院判了!27人獲刑!

    來源: 廈門日報2023-06-30 03:48:43
      


    (資料圖)

    廈門網訊 (廈門日報記者 譚心怡)2023年6月27日,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黃某芬、劉某文等27人犯詐騙罪一案,依法對27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至二年六個月不等刑期。

    廈門中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6月至2019年4月間,被告人黃某芬通過招募26位"員工",共同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被告人黃某芬等人指使招募的銷售人員按照事先培訓的"話術"內容,以加入會員可以提供優質保險客戶資源為誘餌,騙取保險業務員繳納"會員費"。截至案發日,黃某芬等27名被告人以上述手段共騙取全國各地3000余名保險業務員繳納"會員費"共計1800余萬元。

    廈門中院認為,被告人黃某芬等27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錢款,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本案系集團犯罪。其中,被告人黃某芬負責領導、組織、指揮所有犯罪行為,系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應按照犯罪集團的全部罪行處罰;被告人劉某文、劉某、吳某濱分別指揮、組織各自部門人員實施犯罪行為,屬犯罪集團的骨干分子,在犯罪組織中起主要作用,系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應按照其所參與或者組織的罪行處罰。其他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警惕保險獲客平臺等第三方平臺騙局。近年來互聯網絡陸續出現多個網絡保險獲客平臺等第三方平臺,即平臺將想要買保險的客戶信息收集起來,匹配給各地區的保險業務員,類似于保險業的中介,從中收取相應的費用。選擇此類保險網絡獲客平臺,一定要擦亮眼睛,謹防騙局。本案中黃某芬等人即利用電信網絡技術虛假承諾提供優質投保人員名單等信息,騙取全國各地保險業務員繳納會費。事實上,有意投保人員信息本身就是稀缺資源,尤其是發達地區收入較高的投保人員信息,想要通過繳納數千元會費便能獲得每月連續不斷的優質投保人信息,根本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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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sdnew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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